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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度烂尾楼”科维大厦成功拍卖
更新时间: 2010-9-19   来源:   点击数: 1340
座落于上海长寿路、西康路口的科维大厦,是沪上有名的“二度烂尾楼”,该项目原名“深房广场”,1995年由深圳深房(集团)上海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总建筑面积72000平方米左右,曾被定位为长寿路标志性甲级写字楼项目,不过在打了地基和建完楼底裙房后,由于种种原因停工。
直到2003年被科维置业(上海)有限公司(该案被执行人,以下简称科维公司)收购,将其改建为兼有小面积和大面积房型的写字楼,共527套办公房及配套用房,并于2004年10月开始销售,在此期间,预售房屋264套,其中:预售登记238套、预售未登记26套。但2007年初,在主体结构完工、部分设备安装后,科维大厦因公司资金周转不灵,尚未完成的外部施工被暂停。
由于长期停工,无法准时完工,造成264套已购房业主、工程施工方、银行方面在各级各地法院已形成诉讼执行,由金华中院、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深圳中院、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对该楼盘分别进行了司法查封。
经政府与开发商多次协调,科维公司无力自救的情况下,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在市府监管组织等有关部门配合支持下,会合有关法院协商后,决定彻底解决此事。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庭,集中执行强制公开拍卖此在建工程,承办法官为但振华法官,并经市高院于2009年10月14日委托上海中富拍卖有限公司及另外五家拍卖公司配合公开拍卖此在建工程,以尽快完成当事人的诉求。
我公司在接到市高院委托后,工作人员非常谨慎,在向区政府、法院等有关部门摸清所有情况后,又实地进行了细致的调研。由于科维大厦涉及的债权债务关系非常复杂,264户已购房业主、银行、承建商分别向各级各地法院提起法律诉讼,各级各地法院的独立行为,导致不同债务人的诉求对于该在建工程根本无法实施,特别是264户已购房业主的集体上访问题。首先,按照已购房业主与科维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原定于2006年5月31日交房,时至决定公开拍卖之日,早已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这意味着他们很难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利益。期间,那些向银行按揭贷的业主,已于2007年集体停止向银行还贷。奔波多年未果,这些业主只能通过集体上访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社会稳定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其次,科维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松江支行以大厦为抵押,借贷2.4亿元未还。再次,科维公司拖欠承建商华西建设6600万元工程。
为了保障及平衡不同债权人的债权利益,本公司与普陀法院执行庭和但振华法官就该案进行多次沟通,决定对科维大厦实施在建工程整体(带预售)拍卖的方案。首先,剔除已售264套房屋,使得拍卖成交后,该房屋的业主仍为原先的264套房业主,维护了这些业主的权益;其次,对剩余房屋进行拍卖,拍卖成交款用于偿于银行、承建商等其他债权人的欠款。
与此同时,本公司对264套房屋业主逐一核实,并对科维大厦有关工程数据反复核实,根据普院法院的要求,制定严谨的拍卖方案,书写了完善的拍卖须知,并经执行庭和承办法官逐条核准后,开始对外招商。经过3个多月的充分准备,拍卖会如期进行,至拍卖会日,有6位竞买人支付保证金参与竞拍,该在建工程以2.03亿元的价格起拍,经过11轮竞价,最终以3.1亿元顺利成交。
通过普陀法院及本公司的不懈努力,科维大厦一次性以整体带预售的形式拍卖成交,且超出底价1.07亿元,顺利解决了264户业主、银行、承建商等多方债权人的利益,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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